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(试行)》的规定,网站备案须提交《真实性核验单》。现将河北省通信管理局接收《真实性核验单》的办法通告如下:
1、 网站备案(包括首次备案和备案变更)须提交真实性核验单(目前采用在线系统核准,纸质核验已经取消)。
2、 备案信息在线系统填写。
3、 平台方提供网站备案编码对备案信息及网站真实性进行核验
河北省企业公司网站ICP代理备案:18703995109(刘技术)
企业用户ICP备案重要规则
主体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,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(用通用的授权委托书即可)。
企业需使用营业执照备案。
2018年1月1日0点起,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,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。
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。
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保持一致。
备案提交管局后,备案负责人需按照工信部短信通知要求完成验证。
河北公司网站域名ICP备案所需资料
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,如营业执照电子版等。
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,如身份证电子版等。
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,如身份证电子版等。
若证件类型为“身份证”,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