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册材料:
1、合伙企业登记(备案)申请书
2、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
3、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
4、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,提交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
5、经营范围中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-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,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
6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
7、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
8、主要经营场所证明

注册流程:
1、准备几个预先准备好的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
2、名称核准后,领取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,准备注册公司
3、拿到营业执照,刻该合伙企业公章
4、公司去相关银行设立基本户
成立条件:三百六企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8537771360
(一)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(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;但是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合伙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
(二)有书面合伙协议
(三)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
(四)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
(五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